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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 我伯父株洲市茶陵县人,农村户口,今年68周岁,身体很好,一直还在外面做工赚钱,每天收入约120元,自己另外还承包了二十亩左右鱼塘,已经帮衬我堂哥的水泥预制板厂的生意及家里农田种植。十天前晚上在家门口省道上被李某驾驶皮卡车撞倒,抢救无效身亡,当时医院费用李某已经支付,因农村风俗习惯,我们先行将老人安葬完毕,期间李某送来4万元,之后说等交警队裁决,安葬完毕后我们到交警队协调,交警队责任界定书为李某全责,协调说按规定只有12万余元,计算式为12*6700(死亡补偿金)+17000(丧葬费)+20000(精神赔偿金),(以上数字为大概数据)。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按法律规范以上计算式是否正确,李某需要承担多少赔偿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riage……(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3-05-2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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