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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超生社会抚养费问题

超生社会抚养费问题 尊敬的李律师:
我的朋友夫妇是湖北省人,都是农村人口,生育了一个男孩后2008年10月又生了一个女孩。请问:应该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3倍,还是计算夫妻2个人,也就是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倍?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条文是:“(二)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比如当地的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是3000元,那么一起应该交多少钱?是9000元还是18000元?
  期待回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xy20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9-01-06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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