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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有人欠我钱,我去要,被赶出来,要动手打我,我一气之下给杂碎了2页玻璃,玻璃价值20元,可是他公安局有人,在上面写了160元,现在要拘留我,我想知道,这样能构成拘留的条件吗?如果他们跟公安局串通好,怎样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uixia……(山东)
提问时间:2013-05-28 17: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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