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尊敬的律师您们好! 尊敬的律师您好;2011年一社会上男青年通过QQ认识我女儿当时我女儿读高二不满18岁:9月17号晚上放晚自习在回家的路上拦截我女儿要求我女儿做其女朋友我女儿不答应就在我女儿不答应的时候就动手打我女儿至轻伤乙级,当时我们当地检察院以刑事案件判一年零六个月,到现在还没有放出来,就在前天我女儿收到威胁的短信说我女儿要死,同时也发信息在我的手机,说要保持联系,您说这种情况是不是其朋友的作为,还有10天我女儿就要高考了我要怎么办呢?谢谢您的提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健康美丽犹江(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3-05-28 16:0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