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口头约定和继承
口头约定和继承 某乡村兄弟二人,祖上留有四间祖屋和一处老宅,老大有四个女儿其中三个都出嫁了,没有儿子,兄弟二人约定,把祖上的四间屋和老宅全让给大李,让老大的小女儿在家招亲照顾他的生活,如果老大的女儿不在家招夫,或招夫后又回到夫家,那么等老大死之后就要把房子和老宅和承包地等(不包括其他可动产)再让给老二。现在老大死了,女儿招夫后回到了夫家定居,房子和承包地被本村另外一个人占有(说是老大的女儿送的),现在老二想主张权利,这个口头约定有没有效力,现在有当时的生产生产队长和另外一个人证明。请问老二能胜诉么,当时的生产队长和另外一个人证明,但老大的女儿不承认,法院会支持老二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布谷鸟168(安徽)
提问时间:2010-08-02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