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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这样的购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购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房方:**
买房方:**                                                        

  买 、 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如下:
卖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嘉峪关市-------------------,(房屋所有权编号:---------)j建筑面积104.06平方米以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整)出售给买方。买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卖方认购该房。
1.  卖方在交房之日前把物业公司的所有费用结清。
  
2.  所购买房款总额为贰拾陆万元整( 260000元) 付款方式为二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24万元一次付清,由于诸多原因,买方的2万元房屋欠款等房屋所有过户手续办完后,第一时间付清所欠房款的2万元余额。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再拖欠房款。过户时间限定在2018年元月办理完。(政策改变,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等客观因素的发生除外)


3.   卖方在收到第一次所付房屋款24万元后将本房屋暂交付买方使用。  
  
  买方负责(契税,过户费,印花税等) 购买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过户费用。
  违约责任:
  1 .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则卖方除了退回所购房屋金额外,另需要付房屋总价值金额的 15% 作为赔偿,
  2 .如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房屋买卖的,卖方有权收回本房屋,另外,买方必须额外支付房屋总价值金额的 15% 作为赔偿,
以上协议买卖双方均同意认可,如事后发生买卖纠纷,到人民法院依照本协议签订事项依法裁定!,
    
买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签字: ——————

卖方有效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卖方签字: 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ayboy(甘肃-嘉峪关)
提问时间:2013-05-28 08:4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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