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朋友因为我的事情将他人打成轻伤,对方指认我们两个人,我该怎么办?

朋友因为我的事情将他人打成轻伤,对方指认我们两个人,我该怎么办? 朋友因为我的事情将他人打成轻伤,当时因为打车,对方一个人喝醉了,对我和我老婆进行拉扯,并抓伤我老婆胸口,我就动手打了这个人,我在打他的时候,他儿子过来对我进行殴打,我朋友看到就将他儿子拉扯到一边,他儿子打我朋友,我朋友就与他对欧,最终导致他儿子轻伤。但是我打的这个人最终并没鉴定出伤情,我朋友打的这个人经过鉴定是轻伤,轻伤者目前指认我们两个人打他的,我该怎么免除自己责任,当时对方是全家人聚会,我在打架的时候几乎是被他们家人拉扯的,根本就不可能再去我朋友那边打他儿子。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我朋友说他没动手,但是我朋友后来在给对方写的道歉信中已经明确提到是自己的过失致对方这个人轻伤的,现在派出所已经立案,我该如何证明我没打轻伤者?我该如何免责?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6693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3-05-27 17:4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