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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欠债人,抢夺撕毁借条,并且殴打债主,这种行为是否触犯刑事罪名呢?

欠债人,抢夺撕毁借条,并且殴打债主,这种行为是否触犯刑事罪名呢? 有个女人,借给朋友(过去式)一笔钱,然后,某天,这个朋友说要还债。让这个女人带着借条与其会面,说要还钱。到现场后,这个朋友将借条骗走后,当面将借条撕碎。并殴打这个女人。然后离去。
这个女人,将借条碎片搜集起来,回家将碎片拼对,结果又复原了这个借条。现在这个女人,拿着这个复原的借条,到法院起诉。要求朋友还债。
问问这个女人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的话,是什么罪名呢?还有这个撕碎的并且复原的欠条,是否能作为证据来定罪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ig3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3-05-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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