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如何解除婚姻?我會有罪嗎??

如何解除婚姻?我會有罪嗎?? 各位律师,有件事想咨詢你們,我前妻是香港人,我本身是大陸的,我跟她結婚了,生有一個兒子,四年後我也領香港身份證了,但在這四年內,我妻子跟我一直有感情問題,她單方去申請離婚了。但我沒有同意,但香港的法律是分居2年會自動離婚的,在我出香港領身份證之前,我已經是和我前妻正式離婚了,但我是完全不知道正式離婚的。後來出香港之後收到香港政府發出的正式離婚令,我才知道,我出香港是一個人生活的。後來我經朋友介紹,我又認識一個大陸的女子,我們拍拖二年又結婚,但大陸出入境調查我,說我有問題。為什麼和之前的前妻離婚了你還能出到香港,說我使用非法手段穫得香港身份證,很快我就被撤銷香港身份證了,現在的妻子知道這事,知道我很快就被撤銷香港身份證,不能在香港生活,我們之間又發生很多問題,她要和我離婚了,我和我現任的妻子是在香港登記的,如果我們要離婚要在那裏離婚啊?要在大陸還是在香港啊?還有,如果我被趕回大陸了,我會有罪嗎?律师們幫幫我?這事另我太燥心了。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可愛大使(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3-05-27 09:0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