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本人一家三口2004年分得集体土地4.35亩 期限至2028年  2008年转包他人期限十年至2018年 签有合同 依据合同一次性支付十年租金20万 遇国家征用承包地 只有地上物及青苗补偿归承包我土地的人 如今土地被征用我却不知 请问:村委会该不该通知我?我还能得到什么补偿?后十年的经营权会有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神差(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02 10:4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