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方,在5月份签订的定金协议,因为沟通的问题,现在买家已经起诉,
买家有起诉权利,但未到过户截止时间,其主张你拒绝交易证据若不充分,难获法院支持。建议你积极应诉,收集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无拒绝交易意思,争取和解或胜诉。
买家虽未到约定的8月过户截止时间,但若其有证据证明你方(卖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明确拒绝交易的实质性违约行为(如口头或书面表示不卖、不配合网签等),即使未到过户期仍有权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违约赔偿;若仅为沟通误会且你方无实际违约行为,则可举证抗辩,法院将根据双方证据(如聊天记录、协议条款等)判定是否存在预期违约或实际违约。简言之:未到履行期但若有违约事实仍可被诉,关键看证据。
可以起诉,但未必支持其请求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你好,买卖合同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合同,你们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对方要求过户的条件未达到,你也可以反诉要求对方支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