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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工地工作中触电死亡

工地工作中触电死亡 今年7月底,我亲戚所在工地上洒水保养路面,洒水泵漏电,致人死亡。工地是属于建筑公司的,建筑公司承包给甲,甲承包给乙,乙承包给丙。我亲戚属于丙方,丙方负责施工,也就是工头,亡者是丙方请来的工人。甲方派了3名监理人在施工地监督。之前电力设备都装有漏电开关,因为工地即将完工,正在拆卸施工设备,洒水泵借用了民用220V电,并未装漏电开关,洒水泵属于建筑公司的。请问律师同志,亡者可以要求何种赔偿,亡者有意女儿,还有父母,赔偿项目有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丙方需承担何种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麻烦给予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丁丁2010(江西)
提问时间:2010-08-02 09: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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