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店,当时只派了一个代表大股东的人去和房东签订店铺租赁
这种情况不算盗窃,设备是合伙人因工资和投资款抵得。可让大股东、该合伙人与房东协商,说明抵设备缘由,协商水电费解决办法,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可以直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这不构成盗窃。租赁合同仅约束房东和签约的大股东,设备所有权属于合伙人共有。大股东以设备抵债是合伙人内部处分行为,不涉及对房东的财产侵害。房东无权扣留设备,其主张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欠费问题。建议合伙人尽快补缴欠费,同时保留设备权属证明以备争议。
这种情况算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