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一处大院,合同没有约定转租,签订合同时我就有分租出去2家,后来1
虽合同未约定转租,之前分租出租方未提异议视为默认。但本次不同意,其有权解除。建议和出租方协商,说明新增分租情况争取其同意,若协商不成只能按出租方要求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构成违约。虽然出租人长期未提出异议,但并不意味着放弃权利。建议:1)立即停止新增转租;2)与出租人协商,争取补签转租协议;3)如协商不成,可主张出租人长期默示认可转租的事实,但胜诉风险较大。建议尽快寻求和解方案。
这种情况应该视为同意转租
看具体合同分析
可以协商解决的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您的情况特殊,出租人长期默许转租行为,可能构成对转租的默认同意。建议:1)收集10年来出租人知晓并收取租金的证据;2)主张出租人已通过长期行为认可转租;3)协商降低新增转租规模以维持合同。若协商不成,可主张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
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