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垫付的评估费可以从本次成交款里返还垫付人。因为评估是为拍卖做准备,虽第一次流拍但有必要。可与执行法院沟通,由法院从成交款中按程序返还。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维权的,并且提交证明的
首次评估费应当返还,因其属于同一执行程序的必要成本,且执行费用具有优先受偿权。建议垫付人立即联系执行法院,提交费用返还申请,并跟进成交款分配方案。若法院以“二次拍卖启用新评估”为由拒绝,可援引3中“执行程序成本整体性”原则主张权利。
可以从本次成交款里返还垫付人
可以要求还款的,联系我, 帮你处理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垫付的评估费可以从本次成交款里返还垫付人。
在司法拍卖中,评估费通常由申请执行人预先垫付,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因为这是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第一次评估是为了后续的拍卖做准备,虽然前两次拍卖流拍,但该评估行为对于确定设备价值以及最终实现拍卖成交具有重要作用,其费用应作为执行费用的一部分从拍卖成交款中扣除。
你可以与执行法院进行沟通,说明情况,由法院按照相关程序从本次拍卖成交款中返还垫付的评估费。
可以。第一次评估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应从本次拍卖成交款中优先返还垫付人。执行程序中,同一案件的多次评估拍卖费用均属于执行费用范畴,应当从执行款中优先受偿。建议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第一次评估费支付凭证,要求从本次成交款中扣除返还。
你好,第一次垫付的评估费通常可以从本次成交款里返还垫付人。
看具体证据分析
一般来说,第一次垫付的评估费可以从本次成交款里返还垫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