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三毕业(已成年)打暑假工,签了个从站点领货跑单的工作,电瓶车是租的
不合理
关于租车费用条款是否合法,若合同明确约定正常出勤免费,未提及提前离职需支付租车费用,从法律原则看,无明确约定不应要求你承担额外费用,你可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未直接规定此类情况,依据合同法一般原则,无明确约定的,不应要求你承担额外费用,理论上你无需支付,但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若合同明确规定提前离职需支付租车费用,那么你可能需要按合同规定执行,可查看合同确认具体条款,与租车方沟通费用计算情况,按要求支付并保留凭证,若不想支付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工作时间,从早上八点上班到晚上九点下班,每日工作时长达到13个小时,严重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标准。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时间,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可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合同约定正常出勤免费,你试用期干两天不干,还租车钱是否合法看合同有无特别约定。早晚八点到九点上班超8小时,超时部分应算加班。可和单位协商减免租车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投诉。
看具体证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