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构成合同主体欺诈吗
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合同主体欺诈。合同乙方主体查无注册信息,收款方又不同。可先和对方沟通核实情况,若对方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可要求返还定金,协商不成可考虑诉讼维权。
需要处理的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可以依法维权的, 联系我,帮你处理
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合同主体欺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您的情况中,合同上写的乙方公司不存在,而实际要求支付定金的个体店与合同主体不一致,若乙方故意隐瞒该情况,使您基于错误认识支付定金,就可能构成欺诈。但如果乙方能证明其有合理理由,如该个体店是公司筹备中的经营主体,且签订合同时您对此知情或应当知情,那么可能不构成欺诈。
建议您保留好合同、定金支付记录、与乙方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