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他给我花了大概三千块,分手之后他要求我还钱,还说不还就要告我,
他能去告,但恋爱期间一般花销属赠与,不用还。若有借款性质转账,可能要还。可先和他协商,说明花销性质,若协商不成等他起诉,积极应对就行。
需要处理解决的
几千块的事情,何必呢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属于赠与的不予返还, 联系我, 详细解答
你好,恋爱期间的小金额消费属于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