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二手房子未过户
二手房子未过户 我于2006年从他人手中购得一套拆迁还建房,为二手房,一次性付完房款,因属单位还建房,故房产证集体办理,所以就与原户主签有一份购房合同。现7年过去了,房子一直未过户,原户主要求将当时的房款全额退给我,要收回房子,请问这样合理吗。,且当时协议上注明,过户费用由他承担,原因是当时买房承诺房产证可以直接写我名字,结果他们单位还是写了他的名字,所以涉及到过户,而他又是二套房,过户费又很高。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忙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mflov……(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3-05-25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