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起诉我公司,是一个民间借贷官司,开庭后,我方败诉。我方愿意按法院
法院做法并无不妥。可保留汇款凭证,与原告沟通让其确认收款并通知法院。若仍有问题,可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
法院做法确有不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被执行人应向法院履行义务。建议:1.坚持向法院账户汇款;2.若法院仍拒绝,可书面申请执行异议;3.汇款时保留完整凭证;4.向执行法院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法院强制要求直接向原告付款违反执行程序规定。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拿转账凭证到法院说明情况
需要到执行阶段的时候, 才可以这样操作,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处理, 详细解答,
要看具体案情
妥当,法院又不是您案件的债权债务人
需要起诉解决的
可以直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并无不妥。有汇款凭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