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公房继承、购买
1. 户主去世后,若未完成公房购买程序,该房产不属于遗产,原则上无法继承。单位房管部门可能依据政策收回该福利公房。2. 子女、配偶、父母可尝试向单位房管部门申请购买公房,但具体能否实现取决于当时政策和单位规定。
公房不能继承,单位一般可收回。但符合条件的同住家属可申请购买公房,具体需与单位房管部门协商确定。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可以直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的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是单位福利分房,建议了解当时政策规定,与单位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