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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离婚的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

咨询一下离婚的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 我是男方,现在状况,因性格不和需要离婚,生了一个女儿三个多月了。我领结婚证前给了女方3万彩礼,给她买了2万元的首饰,婚后我父母借给我们10万元(有汇款证明,没写借条)加上我婚前3万和婚后我挣的2万元,加上我们各和朋友借了1万元(现在没还)一共20万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主要的财产就是房子和首饰,其他电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没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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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父母婚后借给我们的钱,是不是我们的共同债务,还是算赠与?我现在补欠条(没有妻子签字)算不算数?我们现在卖了房子是不是应该还我父母那10万?

2、我婚前的钱怎么证明,是不是打银行账单,领结婚证前我的钱都算婚前财产?

3、我现在提出离婚,如果女方同意的话我们能离婚吗?现在是哺乳期,我是不是没有机会要孩子啊?(我们双方都没有工作)

4、如果房子卖了还完12万债务,剩下的8万加2万元首饰作为共同财产都给女方作为孩子的一次性抚养费(以后我不用再出抚养费了)行不行,抚养费最低标准是不是就是城市的发 放低保户的标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88……(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3-05-2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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