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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两个人打我,我把其中一人打伤

两个人打我,我把其中一人打伤 工作原因我与甲发生争执,对方先动手,过程中乙上来帮他,两人打我一个,甲左眼及面部被我打肿住院,构不成轻伤,对方没有报案及做司法鉴定,我赔偿了3000元医疗费,后续甲继续索要医疗费及误工费,我感觉是讹诈,请问我该怎么办?乙应该负什么责任?单位负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灰视野(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3-05-24 19:0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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