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屋出租后房客因被拘留房屋咋办?
房屋出租后房客因被拘留房屋咋办? 律师:您好!
我是这个案件的房东!今年4月我把我的一套房子租给李某居住,租期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当时还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面其中某些条款列示如下(原文):(甲方为本人,乙方为李某)
第二条(租金、押金)中的第二款规定: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不得以任何条件取消或提前终止合同,如确需终止合同的,乙方所交的租金和押金一概不退。
第三条(双方责任)中的第四款规定: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承租住房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尤其应特别注意防火防盗,由此引起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今年六月,李某因因涉黑、吸毒、强奸等罪名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正在公安侦察、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7月31日,我被湘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黑组叫到公安局,讲述了租房的经过,事后这个负责此案的干警告诉我:1.这个李某在你这套房间里面多次进行吸毒、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你应该负相应的责任。
2.你和李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指的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3.你必须把剩下的租金和押金全部交给“刑侦大队”,由我们和李某协商终止合同,你也可以选择不交给“刑侦大队”,那你下次自己去和李某协商,如果出现其他问题的话,他们不负责(指如果李某威胁恐吓我这类的行为)。
这就是"刑侦大队"给我的处理意见,我当时就提出质疑:1. 终止合同我同意,但是要李某也同意并出示一份全权委托此事的书面证明。
2.第二条第二款是我和李某都签字认可了的,两厢情愿的事,当时如果他不同意的话,我也不会签这个合同。
“刑侦大队”告诉我不会去和李某要这个委托书的,并警告我:要我想清楚,后果自负!
以上就是这个事件的经过和我的一些初步想法,我有一些疑问想麻烦解答:
1.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第二条第二款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在这个事件里面(指李某在我的房间里面从事的非法活动)我有没有责任?
2.合同是不是自动终止了?剩下的租金和押金是不是该退?如果该退的话是退给哪个?是刑侦大队还是李某?如果退给刑侦大队的话是否应该要出示李某的全权委托此事的委托书?
3.我现在的房间可不可以出租给其他人?如果不行的话还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4.如果李某有一天从监狱出来,对租赁这个事件有异议、有过分的要求,(或者我已经把租金和押金给了刑侦队他不认可)并且威胁、恐吓我的话,我是否可以报警,刑侦队(或公安局)是不是可以置之不理(我没给刑侦队钱的前提下)?
5.李某的债权人有没有权利向我讨要剩下的租金和押金?
6.我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找到李某当面与他解除合同?现在这个阶段可以见他吗?还是要等到他判刑后在监狱里面可以见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fanf……(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0-08-0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