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二手房卖方违约,赔偿问题
二手房卖方违约,赔偿问题 今年6月底我在某小区定了一套楼房,交了一千元定金但是明年6月才能盖好,随后在又一个广告上看中一套二手楼房,以十二万商议成功,那一千元定金开发商不退是我违约也就没要了,看中的这套二手楼房经协仪总房价12万(等九月退休后在付剩余的款,签购房合同),交了2万元的定金,当时卖方家男的给我打了定金收条,并按协议写明过户费各一半,这时正好他老婆(小学付校长九月份退休回城定居)回来了,看了定金收条后一把撕掉说不承担过户费,当时因考虑到娃娃上中学方便过户费我也全承担了,他老婆给我写了定金收条,这样写的:收到我购房定金贰万元整,总房价十二万,原房主周某,(不承担过户费)她签她男的名字,我让他签自己的名字,她说:房主是周某,我让他男的签名他说:不用签我们有没有离婚,女的又说:放心吧没有事的,我想她是学校领导讲信用的应该没有事的就这样相信他们了,现在不到一月(因房价涨了有人给的价比我高一点)他返回不卖了,现在提出只退定金,我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他态度很嚣张的说:定金收条上没有写明一方违约双倍返还,我很生气,我认为他这是欺诈,欺负我们农民不懂而早作两手打算的准备,现在房价也在水涨船高,周的所为已经耽误了我买房子的机会与时间,我能否在法律的保护下对刘提出经济赔偿.
请问:能起诉他双倍返还定金吗?他老婆在定金条上签他的名字有效吗?我该如何行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得到赔偿呢?谢谢您的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unli……(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0-08-01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