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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3年7月19日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023年7月1

本人在2023年7月19日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023年7月1 本人在2023年7月19日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的租房合同 本人在2023年7月19日与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023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5日的租房合同。因本人身体原因要提前退租,仔细查看合同后要求我提前一月告知甲方,并支付月租金200%的违约金。这个合理吗?合同是押一付3,一月1400。合同上注明了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他在这30天之内都可以带客户随时看房
我支付了这个月的房租,还有两个月的房租没有付,因为5月初就会搬走,押金我们不要了,剩下两个月的房租我们也不付给他这样能行吗?
问题状态:待解决
提问人:wei240416daj(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4-04-16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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