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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 我与成都的B公司签约,B公司在企企查上显示:北京

请教一下: 我与成都的B公司签约,B公司在企企查上显示:北京 请教一下:

我与成都的B公司签约,B公司在企企查上显示:北京A公司对B公司 100% 持股
B公司法人为A公司的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为A公司的法人、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

假如B公司解散或破产,我能去找A公司要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240102phZ(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24-03-25 13:09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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