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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合并后,工作内容调整,是否可以不接受

公司合并后,工作内容调整,是否可以不接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A公司(总部上海)和B公司(总部北京)合并了,我是A公司天津分公司的员工,职位是销售助理,公司合并后现让我接手B公司天津这边公司的销售助理的工作,就是等于我两个公司的工作内容都要做,并且在薪金报酬上面没有任何提升。
我想问下,我有没有权利不接受加进来的工作?
如果我不接受的话,公司发出书面文件说是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合法?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nthi……(天津)
提问时间:2013-05-2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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