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殴打没有得到相应赔偿应该怎么办
被人殴打没有得到相应赔偿应该怎么办 事发2011年6月12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原告人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项目内行使工作职责,处理安全隐患及现场班组间斗殴事件时,被告人现场动手侵害原告人身体,原告人未采取任何还击方式及自卫行为,主动回避事态扩大回到办公室,随后被告人纠集一伙不明身份社会人员手持多种凶器追到办公室再次对原告人进行身体伤害,将原告人右手殴打致伤,经清镇中医院诊断为骨裂,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原告人及时将情况汇报公司及房开建设方,同时报警110进行处理,当时房开工程部经理表示有能力协调处理好此事,后房开总经理也到现场承诺一定会给原告人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原告人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接到原告人电话后赶到项目现场,也听到房开工程部经理及房开总经理的承诺,为维护一方平安,同时避免事态扩大化,原告人及监理公司同意由房开协调,暂不通过公安部门处理此案件。
但是事发一年时间,被告人及房开并未兑现承诺,同时被告人也未支付一分钱的费用,现在我想起诉被告人,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85712……(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3-05-22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