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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 我发了一单货物,忘记保价了,而且2个电话号码,一个手机的,一个座机的,我把手机号码填错了,现在这一单货物,状态是显示签收了,但是我的当事人并没有签收这一单货物,现在法院判定赔偿3倍的快递费,那么剩下的东西,我该怎么办,是我赔偿,还是收货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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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majunh……(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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