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去年八月份我妻子给孩子报名了一个叫做*培训的培训班培训费用为每人398
去年八月份我妻子给孩子报名了一个叫做*培训的培训班培训费用为每人398 去年八月份我妻子给孩子报名了一个叫做*培训的培训班培训费用为每人3980元,报名后上了两三节课,后续课程一直没有开。去年11月份,通知开课,有家长闹事说该培训机构是骗人的。后经我向有关部门咨询调查核实,济南新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在当地教育部门办理有关培训的业务,该公司营业执照上也注明不包含开课。该公司与我妻子签的培训协议上的章、公司、法人均为假的,微信支付的收款单位也不是该培训机构,当期培训人数大约有38人左右,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追回培训教育费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31124VM(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23-11-24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