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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18年包活,一个工人受上我给买了保险,住院所有药费都是我付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18年包活,一个工人受上我给买了保险,住院所有药费都是我付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2018年包活,一个工人受上我给买了保险,住院所有药费都是我付的,在他伤情恢复好后,做了伤残鉴定为九级,保险公司安法定给他赔偿12万,他不同意最后经过我们双方协商一致我有补偿了他两万多加他以前的工资共计4万,我给了他三万,还有一万没给,这一万为啥没给是有原因的,因为在他出院后他说出院了没有生活费补充营养,让我先给他垫付上,等处理完了在扣除或归还,我就先给他分四次转了一万一千八百元他,完了我在给他打欠条的时候忘了扣除之前的那一万一千八百元,现在他把我诉讼到法院说我还欠他一万元,应该是我已经多给他了一千八百元,这情况我该怎么办,这官司我能不能打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2……(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23-08-1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