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注册问题
借用办公楼作为注册地,如果产权方同意,与你方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物业要求你公司签订的承诺书,内容是你方承认对方借用公司为分公司,此行为有直接上的法律风险。
注册地可以和实际经营地不同,法律允许,没有风险
你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建议谨慎,有风险。
借用有风险,尤其还拿借用地注册就更有风险。
您好,建议协议约定清楚,详情来电咨询。
需要产权人同意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没有什么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