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的难题
关于离婚的难题 我想咨询一下 关于我姐 离婚的难题 。 我姐 自幼被 别人 抱养 ,10年前 在养父 家 经 明媒正娶 与 本庄的 一个 青年结婚 ,年龄相仿。结婚时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但是 没有办结婚证。婚后第二年 生有一子,再过2年 生 有一女 。我姐要求办结婚证,婆家不给办,我姐的户口也一直在养父家,姐姐姐夫也没和爸妈分家 。姐夫出外打工,与别的女人好上了,一年 可能回家一回 ,并在05年与那个女人育有一子。我姐苦于没有足够的证据,想离婚 姐夫家不给离。他们家经常在上海做生意、打工,但是不让我姐也去。我姐只好在家带孩子,抽些时间也独自去外地打工。不曾想,姐夫在05年趁我姐外出打工之机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只是电话通知我姐的养父出庭,养父电话回答他不过问此事,让法院找我爸负责此事 ,但是法院根本没有通知我们家就以‘公告送达’的方式 ,在我姐没有出庭,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判决离婚,2个孩子归姐夫抚养,家里的2间房子归姐夫算孩子的抚养费。此时算是我姐独身出来了。 这种情况是他们预谋已久的 ,我姐婚后,他们家在上海开饭店赚了很多钱,有我姐夫的参与,应该也算夫妻财产的一部分,但是他们不拿回来,家里也不盖屋,也没有和我姐分家,只有买联合收割机用过我姐的钱,因此夫妻共同财产不好确定。我姐被离婚一直没有收到消息,包括我家,直到08年12月30号,我爸才从别人处得到我姐已被离婚的消息,几天后电话通知我姐她已离婚的消息。现在我们想通过官司要回一个孩子,如有可能再要回一些财产。请问我姐被离婚的程序是否合法,判决书是否有效?因为我姐被瞒着毫不知情。我们能否追究姐夫重婚的罪责?在法院判离婚前后 他就和别的女人生有一子,此女是他在上海打工期间认识的,我们在她生育后才知道。我们能否要回一个2个孩子中的一个?我姐确实想要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lone……(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09-01-05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