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7号有转账记录,7月21号公安局传唤,说嫖娼,我也认了
你好,有可能会被拘留罚款的哦。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可以直接申请复议来维权的
这是可以解决的
您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能会拘留罚款
肯定会有处罚,如罚款,甚至可能治安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嫖娼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是处拘留还是处罚款,由公安机关根据其违法程度确定。
嫖娼被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若是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