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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现公司新来总经理,要求我按照公司统一时间八点上班,五点半下班。我距离公司路途比较远而且坐公交车八点上班很难准时。其实他们是变相的,希望我主动辞职。我经过办公室就五个人,三个人不打考勤,还有一个是本地的,因为我住在市区。所以上班比较远。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他们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 ^O(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3-07-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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