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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结婚前农村家里给的地离婚时怎么分

结婚前农村家里给的地离婚时怎么分 我是2009年结婚的,但是由于一些原因2010年就离婚了,但是后来又复婚了。但是现在两人感情还是破裂,结婚前他家给的地是注册在我丈夫名下的,还有一处房产,但婚后他的父母是拿着我们的地租钱给我们换这个房贷的,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分割!我们的地租钱就是一直掌握在公婆的手里,现在我又没有,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慧杰(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3-05-20 10:0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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