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权利我与前夫是法院宣判离婚,但是标明我一周有一天的探视

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权利我与前夫是法院宣判离婚,但是标明我一周有一天的探视 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权利我与前夫是法院宣判离婚,但是标明我一周有一天的探视权,现在被告知孩子已被奶奶带离外省市,具体哪天回来也不知道,请问对于我是孩子的另一个监护人,但是在没有告知我并征得我同意的前提下将孩子带离本市,孩子奶奶属于犯法吗?要是前夫同意,但是也是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将孩子带离本市,前夫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3063022O(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23-06-30 23:1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