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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把女方怀孕  打掉了  男的负责出钱  营养,药费   后来女方把男的告上法庭

把女方怀孕  打掉了  男的负责出钱  营养,药费   后来女方把男的告上法庭 女还16岁   男的20岁,发生关系以后怀孕两个月    双方同意打掉孩子  男的出了医药费  一个月的营养费用    后来女孩把男的告上法庭   后果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情的爱(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3-05-19 22: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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