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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52岁女性,面点师 去年在单位工作时扭伤脚,造成肌肉拉伤,医生建议打石

52岁女性,面点师 去年在单位工作时扭伤脚,造成肌肉拉伤,医生建议打石 52岁女性,面点师 去年在单位工作时扭伤脚,造成肌肉拉伤,医生建议打石膏修养,甲方经理(我属单位为乙方)不同意我的休假,因此耽误了我的治疗。也并未给予任何补偿。今年病情加重,回家修养一月,单位只允许我带薪休假,并未承担任何医药费。近期,公司以我在宿舍洗了一次衣服为借口说要辞退我,口头说会给我两个月的工资为补偿。想咨询一下律师,目前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30421xg(陕西-铜川)
提问时间:2023-04-2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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