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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归属权

土地归属权 在五、六十年代国家组建郑营粮所时,由于我们是原郑营公社机关所在地的农村,就有我们两个作业组无偿提供了部分土地,建造了郑营粮所,后来随着形势的变化,郑营粮所早已休止了原来的业务,原址早已空虚荒废,多年来我们曾多次代表两个作业组近500于人名群众的心愿,上访粮食部门没有最后结果。现在粮所竟然把这块地给买了给人家盖商务楼。而我们村民想要回这块地,建设新农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vz4046(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0-07-30 17: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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