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咨询
各位律师,第一个孩子抚养权判给我了6岁男孩(女方)第二个孩子我一直抚养着呢4岁了男孩
各位律师,第一个孩子抚养权判给我了6岁男孩(女方)第二个孩子我一直抚养着呢4岁了男孩 各位律师,第一个孩子抚养权判给我了6岁男孩(女方)第二个孩子我一直抚养着呢4岁了男孩,现在我和对方又生活在一起了。对方对我不好对孩子也不好,但是我有肺结核,还有精神分裂症,一直喝着药。 呢,没有了经济来源,我不让男方抚养任何一个孩子,但是我想经法院将孩子找到比男方更好的抚养条件,一辈子都不让孩子回来了,这种抚养我孩子的方式,法律有这一条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保护神(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23-03-10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