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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我小孩在某医院就诊,事后出现不良反应,

我小孩在某医院就诊,事后出现不良反应, 我家小孩在四个多月的时候在某医院治疗血管瘤,(腿上和背上各一处)当时医院给我们推荐注射式的治疗方案,说年龄小,这个比较合适,并且药物反应会在手术后一个月。当时没有告诉我们,药物反应会出现什么现象,只是说会有一个小疤痕。于手术后一周到医院复查无恙。一个月后,腿上伤口开始发炎发臭,表面上的壳已经掉了,里面出现一个大约宽1公分,深约1公分的伤口,里面全是白色的烂肉。现在在上海,每天需要去医院用剪刀剪掉伤口里面的烂肉,然后进行换药,并且到现在为止还在上药。因为已经换药20天左右了,所以伤口有所好转。这个时候,背上的伤口的壳也脱落,并且也有伤口,伤口里面也有腐烂的肉,深度目前无法看到底部。现在小孩子才半岁,每天要承受大人都无法承受的痛苦,每天用剪刀在伤口里面剪腐烂的肉。实在太揪心。我想问下这属于医疗事故么,他们有责任赔偿这一切的精神损失和医疗费用么。并且如果是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an21……(上海)
提问时间:2013-05-17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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