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法人个人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担保,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注册资
你好!可以撤销
可撤销
可以申请撤销
可以撤销
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可以直接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根据九民会议纪要精神,最高院认为,《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属于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进行限制的强制性规范,因此,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担保合同,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权代表合同,未经公司追认,依法认定为无效。但有四种例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就是提供担保;
(二)公司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
(三)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
(四)由持有公司5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单独或共同提供担保,应当推定该担保是公司的真实意思,从而认定担保行为有效。
担保无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确定。
一般无效;
可以结合具体的借款、还款、担保方式、时效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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