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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

关于离婚 我和自己的女朋友在去年10月份领取结婚证。尚未办理酒席。本人因要到外地工作,且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打算离婚。在本人提出离婚时,女友提出赔偿万元,作为离婚的条件。请问这种要求是否合理?我们都27岁,没有第三者,彼此都没有其他赌博、家庭暴力等不良嗜好。也没有发生什么关系。正在装修的房子是我父亲的房子。结婚前,为其购买过一枚9000多的钻戒,是否可以要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战场荣誉(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3-05-1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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