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经省内某大医院检查推荐更换的心脏起搏器不能正常工作,该如何维权

经省内某大医院检查推荐更换的心脏起搏器不能正常工作,该如何维权 2004年前后,经省内某大医院检查、推荐,家中老人安装了一台双腔心脏起搏器,之后于2009年,因接近质保年限,出于安全考虑,再次经该院检查、推荐,在该院更换了一台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单腔心脏起搏器,但之后没多久就发现该起搏器在心率过高和过低时均不能正常工作(相当于该起搏器形同虚设,人却时刻处于危险之中,所幸没发生什么大事),经与医院交涉,医院联系供货厂方的工程师对起搏器进行了检测调试,之后以为可以放心使用了,就也没太在意。没想到今年前些时候,老人因别的疾病住进了省内另一家省级医院,在做相关检查时才发现此前所更换的起搏器仍然不能正常工作,心中那个惊呀,还好没发生什么不可收拾的事情。人命关天的大事,出于对之前在更换起搏器时该医院违规乱收费,出院结算时与其反复交涉无果,院方相关当事医生态度还很蛮横,最终还是省医保中心介入,才退赔了多收、乱收的五六千元钱这一严重违背道德、良心事件的顾虑,对该院医德医风建设已没了信心,也不可能考虑再更换这一厂家的起搏器,毕竟钱是小事,人的安全才是根本,打算在别的大医院尽快更换质量合格、可靠的起搏器,因此在迷茫之中求助于相关法律人士,还望能在百忙之中给予指点迷津为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nzhid……(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3-05-16 14: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