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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中,责任一栏认定对方是全责

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中,责任一栏认定对方是全责 追尾事故,无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中,责任一栏认定对方是全责,损害赔偿结果一栏写了对方赔偿我修车费,并在最后附了一句:双方不再涉及其他,就此结案。当时以为这是默认的程序就签字按手印了,但是后来修车用了一个月,我产生了一笔交通费,法院说交警已经写双发不涉及其他,结案了,不好主张,想问下专业的律师们,我还能主张这笔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隔壁小王(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22-11-2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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