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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承包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村有两个小队,东队和西队,在1992年90%的村民集资打了一口井,当时打井的这些村民每人出让了一部分土地做为村大队的承包地,承包费用来维护此井所有的费用,现在国家修高速占用了其中一部分土地,正好承包合同也刚到期,东队村民要求村大队退还承包时征用的土地,而西队则认为当时为维护此井才承包的这些地,既然此井没有报废,承包合同就不能终止,应该继续承包,请问律师,您认为哪方理由充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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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zjhzjh……(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16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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