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农村出让土地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
农村出让土地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 情况如下:
A为B与C的父亲,三家相连,居住于某省某市城郊某村,均以经营家禽养殖批发为业。
4年前村委会及附近街道办事处将某地块出让并进行开发,其中涉及A、B、C三家的宅基地(三家均有农村集体土地住宅证),当时A为村里某大队的大队长,不知出让土地中包含三家土地,稀里糊涂的签了字。而B与C两家则完全不知此事亦不曾签字。
4年间,开发商及政府陆续将除三家外、周边的土地进行了平整、房地产开发、修路等。最近有消息称将要拆迁三家了,他们方才知晓自家亦包含在当时村里出让土地之中。这样一来,他们的家禽养殖批发势必难以为继,对其利益产生了釜底抽薪式的根本影响。
为此,他们提出了两点质疑:1.为何此事从头到尾没有任何人与之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协商与沟通,他们一直不知自家土地已被村中出让予政府
2.村委会以耕地(荒地)名目卖出土地,然而依据他们三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住宅证,三家土地性质为住宅建设而并非耕地,出让一事是否合规
另外,也想咨询一下三家手上的农村集体土地住宅证究竟是何性质,能否帮助三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yhk(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3-05-16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