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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害的鉴定和赔偿标准的问题/谢谢了。
关于伤害的鉴定和赔偿标准的问题/谢谢了。 事情是2010年7月24日发生在公司正常上班的时间里。我老公是警队的小队长,工厂门口离地十五公分左右拉了一条绳子。当天车间有个男人出厂门的时候故意用脚踩门口的绳子,然后值班的一个队员就问他“你能不能迈过去不踩绳子啊”,然后那个男人就说“踩一下能坏啊”,队员又说“坏了你赔啊”。就这样那个男人就出厂门去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而且还有故意踩了绳子一脚,然后就趴在岗亭的窗户前面问值班的队员“我又踩了,他怎么没坏啊?”然后就站在那里说一些有的没得,没完没了的。后来值班的队员就给我老公打电话让我老公过去。当我老公过去时问哪个男人“你是哪个车间的,叫什么的时候”他怎么都不说,那我老公就给他拦在厂门口不让他进去了。后来他就用胳膊肘使劲顶我老公的胸口一下,值班的队员看了也过来拦着他,当时他又用胳膊肘定格值班队员一下。
这样双方就冲突起来动了手。最后把那个男人打了。“眼角缝了两针,左手手背某处骨裂”然后那个男人就报警并且住院了。派出所的意见是尽量双方协商解决,单位的双方领导也都出面调解了。但是那个男人就是不出院,他的母亲也不依不饶的要求“赔偿2万元,并且要求我老公和值班队员下岗”
派出所说这是“轻伤害”最低要赔偿一万五,对于伤害鉴定和赔偿我们也弄不懂啊。所以恳请哪位律师看到了我的留言请尽快答复!
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bowe……(吉林)
提问时间:2010-07-30 07:16